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汤
留言日期:
2024-12-16
主题:
建房
内容:
历史建房的手续有审批的资料证件,但是建房后一直没有下发屋地证,之前去领屋地证说留在国土所里就行,现申请翻建需要拿出屋地证,我需要怎么处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6
答复时间:
2024-12-19
答复单位: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的咨询我们已经收到,回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进行,不是强制更不是自动颁发。如果如你所说,原房子建设有审批资料(要包含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可凭相关资料到属地自然资源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前提是资料齐全且不存在违建超建情况。如果存在此类情况,需按规定处理后才能确权。需要提醒你的是,自2019年开始,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等职能已经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即使是翻建也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政策建议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此复。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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