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心中的那片海
留言日期:
2025-01-02
主题:
茂名市什么时候开始能够办理居住权?
内容:
茂名市什么时候开始能够办理居住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1-02
答复时间:
2025-01-08
答复单位: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已开展居住权登记业务。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按照合同的约定、遗嘱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居住权首次登记应由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按照遗嘱或者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可单方申请。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a)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b)因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等材料;c)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下列材料:1)生效的遗嘱;2)遗嘱人的死亡证明;3)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d)生效法律文书设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

        请您按照上述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的要求,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 机构申请办理登记。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或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668-2796339进行咨询了解。

        此复。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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