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7-07 15:25:00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2025年8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政治责任。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任务分工部署。2025年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检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狠抓整改、务求实效的效果,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以上率下。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科室(单位)研究部署和推进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

        (三)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督促各牵头科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整改。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除了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对涉及制度机制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及时制定、完善制度机制。例如,针对下属单位监管问题,局党组组织修订印发《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规范议事规则与决策流程;针对不动产登记确权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印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复议和诉讼案件管理工作规则》等。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等情况方面

        1.健全党组学习制度机制。一是立行立改与补学。我局已于2025年6月20日党组(扩大)会补充传达学习4次会议精神,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确保全员覆盖、学深悟透。二是长效学习与成果转化。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关于“百千万工程”中涉及自然资源的决策部署全面列入党组会学习议题,落实闭环管理。强化政策解读与业务实践衔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年度重点任务,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

        2.强化“百千万工程”专班议事机制和通报机制。一是2025年第三季度起,我局定期组织召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并定期通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抄送“百千万工程” 指挥办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镇级试点可申请并入县域试点合并管理,合并后绩效目标不减少,按县域试点的实施期限,统一实施管理、验收,并在“广东省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监测监管系统”上传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同意合并管理的书面意见后正式纳入一个实施方案进行管理,镇级试点合并到县域试点后,实施期限延顺到县级试点的实施期限,省级不再通报镇级进展缓慢,在绩效目标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实施方案。三是我局向省厅申请并入县域试点合并管理的三个进展缓慢的镇级试点,两个镇经省厅批复同意与县域方案合并管理。合并管理后,绩效目标不减少,实行统一实施管理、验收,为项目后续完善优化争取必要时间。

        (二)关于推动落实“百千万工程”具体任务情况方面

        1.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是组织召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题会议,要求电白区、茂南区等地学习高州市经验,全力争取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二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情况,我市高州市、信宜市两个县级市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都达到进度要求。三是镇级试点合并到县域试点后,整体实施期限统一按县级试点的实施期限管理,省级不再通报镇级进展缓慢,在绩效目标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整实施方案。

        2.加强点状供地工作指导。一是我局深入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点状供地政策宣讲与答疑解惑,切实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政策覆盖面和执行力度。二是我局对点状供地项目提前介入,加强点状供地项目申报工作指导。2025年我市新增点状供地项目6个,且6个项目的供地实施方案均获得同级政府批复。

        3.加快推进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试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茂南区加快完善试点规划成果,确保成果符合技术规范和管控要求,按期完成区级审查。二是加快审批进度。加强与茂南区协同联动,严把成果质量关,高效完成技术审查并按程序上报。试点规划成果已于2025年6月20日按要求获批。

        4.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确权工作。一是制定加快推进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健全“周调研、月研判”制度,落实专人定期跟踪调度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进展,强化属地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颁证到户,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日常登记服务。二是通报全市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展,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底数核实,结合核实结果对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成果动态更新。制定2026年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要点,将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列入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截至2026年2月底,全市已完成农房宅基地登记发证66.29万宗。

        5.强化违法占用耕地线索处置。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各县区的督促指导和通报交流,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组织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确保核实处置率不低于90%。二是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加强与省厅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优化系统设置,减少同一地块问题线索重复统计情况。三是针对2024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符合完善手续方式整改的,稳慎推进拆除整改工作;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方式整改的,抓紧推进完善用地手续工作。截至2026年1月,核实处置率98.89%。

        6.加快推进补充耕地指标解冻。2023年未完成整改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已纳入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专项,结合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专项同步推进整改,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拆除复耕与完善用地手续相结合的综合方式进行整改。一是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处置措施。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会议等,推进落实全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通过发送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做好存量违法占耕地整改工作。二是向省厅申请验收解冻2023年冻结及挂账处理补充耕地指标。目前我市解冻完成率由17.7%提升至35.05%。剩余未完成整改部分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申请挂账处理,目前正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持续推进。

        7.多措并举督导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一是印发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处置措施。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会议等,推进落实全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通过现场督导、发送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做好存量违法占耕地整改工作。二是截至2026年1月,2018年至2023年度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已完成整改11053.81亩,整改率88.61%。剩余未完成整改部分已按照省要求申请挂账处理。

        8.推动解决“净地出让”问题。2025年10月30日,我局党组会研究了市本级非“净地”交付地块整改方案事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市本级非“净地”交付地块整改方案。部分小区地块已完成整改工作。市土储中心协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剩余非“净地”交付地块整改工作。

        (三)关于在“百千万工程”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

        1.完善对下属单位监管制度机制。一是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规范议事规则与决策流程,强化组织引领作用。二是将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重要干部任免纳入局党组研究范畴,同时确保年度土地收储项目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及土地出让计划均经局党组会审议。三是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审核事宜。鉴于土地储备资金支出数额较大,明确今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所有土地储备资金支出均须经局严格审核把关,由局党组授权财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呈报市财政局、市政府领导审批。

        2.加强临时用地监管力度。一是规范建立并动态更新土地复垦台账,详细记录项目信息、复垦义务人、进度节点、复垦金缴纳及使用情况。二是严格过期项目处置,将超期违规使用项目移交执法部门,由其依法查处,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三是督促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分类原则推进工作,对接复垦义务人明确责任及时限;义务人未按时履行的,可由各地自然资源局或土地权属人依法代履行,复垦金不足部分按法定程序追缴。

        3.狠抓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2022年至2024年未完成整改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已纳入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专项,结合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治工作专项同步推进整改,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采取拆除复耕与完善用地手续相结合的综合方式进行整改。我局印发了2025年耕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处置措施。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会议等,推进落实全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通过发送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做好存量违法占耕地整改工作。截至2026年1月,2022年至2024年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已完成整改1818.27亩,剩余未完成整改部分已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申请挂账处理,目前正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持续推进。

        4.强抓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抓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通过局党组(扩大)会上逐宗深刻剖析败诉被纠错原因,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以案促改。二是建章立制。印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复议和诉讼案件管理工作规则》。针对败诉或被纠错类型较高的案件,分别印发内部文件,完善相关格式文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同时建立“市局指导+县区反馈”及“双审”制度,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培训,积极统筹培训与考试工作。2025年,我局举办相关培训12次,共培训8000多人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和专项执法督查,实行败诉被纠错案件分析报告及通报制度,每季度对自然资源领域进行内部通报,分析案件总量控制和败诉案件风险形势。

        5.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举办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铁规矩硬杠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是局领导严格按照《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机关纪委定期收集局领导谈话。要求各地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每季度末将本单位谈话情况报送市局。督促各地自然资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要求每年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工作分析研判情况报送至市局,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6.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一是制定《2025年茂名市打击非法开采、偷采、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职责分工与阶段任务;发出《关于加快推进查处非法开采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各县区加快对持证矿山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制定印发《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持续推进持证矿山开采有效监管,全面坚决遏制重大矿产资源损失的现象。二是发文督促拖欠第三方机构矿山检测费的县区局加强与属地财政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将检测费用等相关执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7.强化储备土地管理。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土地并开展现场勘查,掌握了各地块现状情况,按“一地一档”标准建立储备土地档案,并做到每次巡查后及时更新档案信息。二是按照制定的《一周巡查安排表》,每日安排人员对已收储土地开展巡查监管,每次巡查均利用水印相机拍摄现场照片并做好巡查日志填写及影像资料存档工作。截至2025年11月中旬共完成土地巡查50余次,平均月巡查20余次,涵盖市区周边以及两区三大平台范围,较好地完成了月度巡查全覆盖的目标。三是截至2025年11月中旬,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发现侵占问题7宗,均已去函协调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处理。

        8.加强“百千万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管力度。一是对前期研究严重不足,导致项目停工的项目,经过系统整改,已全面完成整改,目前所有项目均恢复正常施工,正全力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对过程管控缺失导致未按时完工的项目,经过集中整改,已全面完成整改,所有项目均已顺利竣工,且已正式移交电白分局负责后续管护工作。三是对未及时移交或未落实管护单位的项目,截至目前,博贺湾整治工程项目生态岸线已完成验收,由林业部门负责管护。广东茂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分成一期(2023年度)和二期(2024-2025年度),目前项目一期已完工,二期施工中,整体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管护三年,再移交地方负责后续管护,暂未需要移交管护单位。

        9.完善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监管机制。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印发《关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明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已终验未按规定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项目,统一按固定样式移交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防灾培训宣传,2025年与4家技术支撑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技术支撑单位派出技术人员110人次对全市基层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工程维护、监测设备维护等培训,累计科普宣传次数225次,受训人次6716人次,提高全市防灾减灾能力。推广自动化监测技术,全市27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专业监测设备。及时与应急、气象部门分析研判雨情,发布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109条,发布预警短信共40276余条。发生灾情险情2起,其中成功预报2起。

        10.加大发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督促力度。一是完善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支出进度情况,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县区发工作提醒函,以通报倒逼责任、以督促推动落实。二是强化耕地保护专项资金考核约束机制。将耕地保护专项资金支出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市级综合考核耕地保护相关指标评分体系,严格实行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切实以考核刚性约束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三是健全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督查督办机制。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市级2026年度督查检查计划,联合市有关部门组成市级联合督查组,适时赴各县区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地督查。2025年12月底,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均已足额完成2024年度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支出工作。

        11.完善下属单位差旅费制度机制。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市土储中心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茂名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茂财行〔2015〕245号),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及考勤制度的通知》,确保市土储中心全体职工知晓、准确理解政策要求和报销流程。二是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程序。市土储中心科室负责人对差旅费报销单据先进行初审,综合科财务对报销单据进行复核,将报销单据载明的出差时间与审批表、考勤记录进行三方核对,确保一致无误后方可报销,建立差旅费报销明细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在中心内部公示上一季度公务用车申请使用情况及差旅费发放总体情况。

        12.规范下属单位饭堂经营管理。一是市土储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和《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合同全流程严格把关,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按约履行。二是饭堂承包合同全面整改。市土储中心决定严格按照采购流程,采取内部控制流程采购饭堂承包方。

        (四)关于为“百千万工程”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情况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干部综合表现,统筹考虑市土储中心科室职能和专业要求,选优配强领导干部队伍。其中进行了2名同志的岗位调整,通过遴选新增了3名专业人才。

        2.及时清理下属单位借调人员。立行立改,已于2025年8月底前对借调人员完成清退,并且加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结合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文件,在党组扩大会上认真传达学习。

        (五)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特别是与“百千万工程”相关的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积极推进“三旧”改造项目。一是制定年度实施计划。2025年10月,《茂名市城市规划区2025-2026年度“三旧”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批)》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实施。二是完善用地委托审批。2025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截至2026年4月,0.88公顷“三旧”改造项目用地报批获得市政府批复。三是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三旧”改造项目。我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已将54个项目约1340亩土地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目前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四是加大整改监督管理力度。为加快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三旧”改造工作,我局于2026年1月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和现场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严格落实集约节约用地。2025年以来,我局“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积极担当、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百千万工程”项目及省产业园项目的用地保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建台账,强跟踪。建立了全市“百千万工程”项目和省产业园未落实项目用地情况台账,逐宗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实施分类处置。二是压责任,强协调。压实属地县区局及市局相关科室责任,提前介入用地组卷报批环节、主动对接需求,安排专人定期跟踪项目组卷进度,协助县区破解报批难题。三是优服务,强审批。坚持“快审、廉审、快批”原则,通过提前介入审查、容缺受理、专班服务等方式,全面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即来即审、审完即报”高效模式,全力保障项目及时落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举一反三,在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助力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上下功夫,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具体部署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干部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管控。继续强化我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教育管控,认真梳理行政运行流程和权责清单,针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行政运行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相对应的有效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加强对新任职干部职工廉政谈话,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落实动态跟踪,确保整改全面完成。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期过后,对少数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完成,或者工程量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完成的,有阶段性成效并取得部分成果的问题,建立未完成整改问题台账,局党组将继续常态化推进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彻底完成整改。

        (四)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取得新发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将以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坚持不懈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委市委工作部署,锚定“132”发展目标,准确把握发展大势,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守正与创新,促进自然资源高效率利用与高水平保护,更加精准有力地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7月7日至8月6日。联系电话:2796718;邮政信箱:茂名市官渡四路21号;电子邮箱:mmszrzyj2796718@maoming.gov.cn。

        

        中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7月7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2021064213号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09000026

版权所有: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主办: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茂名市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 网管电话:0668-279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