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回收回购以下 宗用地,现就拟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大道鲤鱼岭五号大院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668-2796629
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5年2月8日
日期:2025-02-08 23:49:33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回收回购以下 宗用地,现就拟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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