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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4-29 16:37:29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为全面规范自然资源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自然资源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0668-2976712(工作日上班时间);

        2.来信来访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渡四路21号

        三、注意事项

        1.征集范围主要为自然资源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属于征集范围的问题,不予受理;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予受理。

        2.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恶意举报;如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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