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2025)粤0981执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5)粤0981执2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协助执行将登记在庞土金名下位于茂名市高凉南路168号大院7号1102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8)茂名市不动产权第0000646号]及其相对应的抵押登记证明[登记证明号:粤(2018)茂名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548号]注销以及办理转移登记。现因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证明从公告之日起作废。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668—2796601。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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