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业经市土地出让集体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我中心现就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凡是对本收储项目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大道鲤鱼岭五号大院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668-2796629
茂名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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