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自然资公告〔2026〕7号
现有申请人 范庭波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一、不动产单元一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小梅
不动产坐落: 茂名市油城六路三巷18号大院7-201#
不动产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粤房地权证茂字第0900058647号
继承人:范庭波
二、不动产单元二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小梅
不动产坐落: 茂名市油城六路三巷18号大院7号楼首层3号车房
不动产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0105178
继承人:范庭波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68-2796859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