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茂名滨海新区大竹洲海洋产业园(海洋牧场类)三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报告表(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至mmszrzyj2863375@maoming.gov.cn。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大竹洲海洋产业园(海洋牧场类)三期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茂名滨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南海遥感技术应用中心)
附件:茂名滨海新区大竹洲海洋产业园(海洋牧场类)三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