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自然资公告〔2026〕251号
现有申请人 叶盛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因继承取得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叶弼仕、盛淑媛(与权属登记人叶弼仕为夫妻关系,共有此不动产一半份额)
不动产坐落: 茂名市新湖北街65号402房(官山南路茂石化6栋404房)(含电梯加建部分)
不动产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2172523号
继承人: 叶盛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668-2796859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