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茂名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茂名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从政策体系上看,进一步完善了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规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等方面工作。从实施层面上看,《实施细则》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并结合茂名市实际工作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空间资源高效利用,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效率,对实现茂名市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指导意见》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1〕1423 号)》文件要求,结合茂名市实践经验及客观实际,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进一步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亮点:
一是明确编制主体,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辖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是改进控规编制方法,建立“分层管控、分类调整、动态维护”制度,将控规分为“控规单元、地块”两个层级,保障公共利益,实现分层管控、动态平衡。
三是优化控规动态维护,明确了控规修编、局部调整、技术修正三类情形,并制定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负面清单。
四是提升控规审批效率,《实施细则》优化了控规审批程序,控规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采取较为简洁的审批程序,实行优化的审批程序,提高控规修改审批效率。
五是强化控规管理支撑,《实施细则》推进控规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同步建立控规第三方审查机制,强化控规管理支撑。
解读专家:黄高辉、杨柳(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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