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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使用条件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3-11-07 11:07:05来源:本网

  相关链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使用条件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10月23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使用条件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不少土地的业主而言,这是给他们明确的政策上、程序上的指引。对于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变更使用条件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有理有据,可操作性比较强。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申请变更使用条件的情形

        该《通知》明确了申请变更使用条件需要符合哪些法律、法规的要求才可以申请;哪些使用条件可以按程序申请变更(改变用途、变更用地使用强度指标、其它用地使用强度指标);明确了申请改变用途的各个情形(如下表)。

序号

变更前土地用途

变更后用途1

变更后用途2

变更后用途3

备注

1

居住用地

两用途互相变更

工矿、仓储用地

其他经营性用地或非经营性用地

按程序申请

商业服务业用地

2

工矿

两用途互相变更

非经营性用地

——

按程序申请

仓储用地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互相变更

——

——

按程序申请

交通运输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非经营性用地

4

工矿

商业服务业、旅游、娱乐、居住等经营性用地

——

——

政府先收储后出让。(符合三旧的除外)

仓储用地

——

——

非经营性土地

工矿用地、仓储用地

——

        《通知》明确了哪些规划指标是可以按程序申请变更;哪些指标如果觉得有必要而且想申请变更需要走哪些程序;哪些情形不在本通知的范围内,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变更土地用途后宗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单宗土地变更用途的、变更前土地有两种以上用途的、多宗相连土地变更用途的宗地使用年限的确定详见下表:

        表一:单宗土地变更用途的、变更前土地有两种以上用途的:

变更前

变更后

宗数

用途数量

用途

出让起始时间

使用年限

备注

单宗土地

单用途

单用途

新核发的规划条件印发之日作为起算期日

变更后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但不得超过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

——

综合、混合住宅、商住

原出让年限起始日

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减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已发证;2、原来登记年限为50年或70年;3、现用住宅兼容商业(或商业兼容住宅)申请变更登记;4、使用年限测算方法详见《通知》附件

多用途(两种以上)

规划条件明确各用途比例,

按照规划条件规定比例分摊;

使用年限测算方法详见《通知》附件

规划条件未明确各用途比例或者无规划条件的,

1.各用途比例按简单算术平均数分摊;

2.其中若以往登记为综合、混合住宅、商住50年或者70年的;商服和住宅各占50%比例确定。

已使用年限是指出让年期起始日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式受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申请之日

        表二:多宗相连土地变更用途的

变更前

变更后

宗数

用途数量

宗数

用途

出让起始时间

使用年限

备注

多宗

多用途

单宗

多用途

待合并土地面积、用途和出让期日的加权算术平均数确定合并后的土地出让期日

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减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合并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人(含共有)、存在不同用途和剩余年限的;2、已出具合并后的规划条件。3、土地出让期日、使用年限测算方法详见《通知》附件

已使用年限是指出让年期起始日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式受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申请之日

         三、变更使用条件的审批及办理程序

        《通知》明确了变更使用条件的审批及办理程序

        1、在申请变更使用条件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变更土地使用条件的规划条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茂名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变更管理试行办法》(茂府〔2013〕38号)的规定进行审批。

        2、取得变更土地使用条件的规划条件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划条件有效期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变更手续。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通过公开方式委托确定3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采用与评估结果算数平均值最接近的一家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

        4、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评估结果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若涉及变更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人应凭补充协议、出让金及税费等费用的缴费凭证、其他相关资料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四、计算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执行,这个评估结果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这个确保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收取公开、公平、公正。

        五、附则

        1、《通知》明确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变更使用条件的审批时的需要遵循的法律依据;

        2、《通知》明确若本通知所涉及的上位法或依据文件超过有效期、重新修订,则按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通知》明确了该通知的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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